
注意事项:
该基金申请采用项目额度申报制。
每名申请人当年资助额度不超过贰万元。
项目评审通过后,申请人按照拟用设备的开放共享安排,自行通过系统预约使用设备。
申请人结算测试费时, 在本人可使用额度范围内,系统根据实际发生测试费用按规定支付一定比例的测试费用,校级平台大型仪器设备可支付比例为50%,院级平台大型仪器设备可支付比例为30%,剩余费用自付。
被批准使用的基金需在当年执行完成,未执行额度当年年底清零。
申请人应于当年12月底前提交《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运行补助基金使用情况总结表》。未按时提交下一年度不予资助。
申请人需按照申请内容如实使用基金并接受学校审计,不得挪用。对于虚报机时,伪造使用记录等行为严肃查处。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定期公布符合当年运行补助基金资助的设备范围,并根据学校设备使用和变动情况适当调整。
教学科研成果录入地址:equip.xjtu.edu.cn
参照文件:
《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运行补助基金实施细则》(西交实〔2017〕32号)
相关材料:
M-1.《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运行补助基金申请表》
M-2.《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运行补助基金使用情况总结表》
办事人员:
艾菲 029-88968817 Email:cfao@mail.x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