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部、国家重点实验室:
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力度,落实国有资产监管责任,确保设备资源有效利用,提升资源使用效益。依照《西安交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西交实【2014】12号)、《西安交通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西交实【2016】16号)有关规定,现对各有关单位大型仪器设备运行绩效开展考核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设备的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在账的单价40万元以上(含)教学科研用大型仪器设备,考核内容为2015、2016年设备的运行情况。
二、考核进度安排
本次考核分为单位考核和学校审核两个环节。单位考核由设备所在单位组织对所领用管理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考核,并确定内部考核结果。学校审核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对各单位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认定并确定最终考核等级。
具体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1、数据收集阶段。通知下发之日至3月30日,各单位组织完成本单位所有大型仪器设备运行数据收集、汇总。
要求各单位组织设备管理人员如实填写《2016年度大型仪器设备数据统计表》(附件1)及《大型仪器设备考核数据信息收集表》(附件2)。各单位组织人员对设备的日常运行记录进行检查核实,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公平公正。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向各单位返回《2015年度大型仪器设备数据统计表》(附件6),与各单位收集的《2016年度大型仪器设备数据统计表》及《大型仪器设备考核数据信息收集表》一并作为本单位考核及学校审核的基础数据来源。
各单位在3月30日17:00前将《2016年度大型仪器设备数据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提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由学校汇总后上报教育部,接受教育部对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运行效益考核。
2、单位考核阶段:4月1日至4月14日,各单位完成大型仪器设备运行状况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单位在4月14日17:00前将《大型仪器设备考核数据信息收集表》(附件2)、《大型仪器设备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 )、《大型仪器设备考核明细表》(附件4)、《未参与及不合格设备情况说明表》(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提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3、学校审核阶段:4月30日前,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对各单位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审核,评选校级优秀设备。考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三、考核指标
考虑到各学科差异、设备特点及运行现状,各单位在考核时,可参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的通知(教高司条函〔2000〕010号)(附件7),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考核方案和考核指标。
考核时应综合考虑设备有效运行机时、开放共享程度、对学科及科研支撑程度、运行质量效果、设备特点、操作难易程度、用户反馈等因素,根据设备使用类型,按照通用性设备、专业性设备进行分类评价考核,评优设备要求设备运行机时高、服务质量高、开放共享好、日常管理规范。
主要参照指标说明如下:
1、“开机情况”。考核设备的年度开机时数、有效运行机时。教育部规定大型仪器设备开机时数年度基本达标要求为800小时。通用性设备的评优机时要求应高于专业性设备。
2、“开放共享”。考核设备开放共享情况,接入学校大型设备物联共享系统情况,设备有偿服务收支情况。通用性设备考核对校内其它单位、校外单位开放情况;专业性设备考核对本单位内(不含责任人团队)、校内其它单位、校外单位开放共享情况。要求大型设备在满足自用的同时开放共享,鼓励设备成本补偿收费,收支平衡。
3、“日常管理”。考核设备操作管理制度流程制定、日常运行维护保养、实验记录、数据统计上报、资质认定、认证认可等情况。要求制定相应的操作管理制度,定期维护保养,损坏后及时报告并开展修复工作,准确完整记录日常使用情况,按时提交学校各类数据统计报表,积极参与全国同类设备的技术比对实验。
4、“运行质量效果”。考核设备机组人员技术服务水平、服务态度、用户评价、对外服务效果、对学科和科研的有效支撑、高水平论文及项目成果产出的支撑情况。
5、“用户培训”。考核设备机组人员培训具备自主上机操作能力的学生、教师及校外单位人员情况以及用户自主操作的情况。
6、“功能开发”。考核设备新功能开发、改造、升级及使用情况。
四、考核等级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核为不合格:未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达标机时;考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无正当理由不参与考核;存在重大人为事故;其它在设备运行管理中违反国家和学校规定的行为。
五、考核组织
1、各单位应成立大型仪器设备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应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分级分类、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内公示。
2、各单位考核小组应认真审核各设备的统计数据、支撑材料,了解设备日常运行的真实情况,对每台设备运行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考核意见。
3、各单位考核结果及评审意见应及时反馈给各设备管理人员。对于不合格设备应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明确后续完善措施并有效落实。
4、各设备管理人员对于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本单位提起申诉,由本单位考核工作小组负责人给予答复。
六、其他说明
1、大型仪器设备运行状况考核评价是学校国有资源使用效益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对各单位后续资源配置、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2、对于评选为校级优秀的设备,学校将给予设备运行维护经费优先资助,并对相关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
3、应参与考核的设备清单中,对于2016年新建账设备,各单位根据设备实际运行起始日期确定是否参与考核;对于2015年新建账的设备,各单位可根据情况只考核2016年运行情况。对于未参与考核设备及考核不合格设备需逐台说明原因及后续整改措施,经设备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作为附件材料提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4、国家重点实验室设备可纳入学院统一组织考核或单独组织考核。
5、联系方式:教学主楼E座1409室,谷文媛、孙宇,82668817,cfao@mail.xjtu.edu.cn。
附件:
1、《2016年度大型仪器设备数据统计表》
2、《大型仪器设备考核数据信息收集表》
3、《大型仪器设备考核结果汇总表》
4、《大型仪器设备考核明细表》
5、《未参与及不合格设备情况说明表》
6、《2015年度大型仪器设备数据统计表》(各单位单独发送)
7、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的通知(教高司条函〔2000〕010号)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