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国家重点实验室:
为提升我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率与开放共享程度,根据《西安交通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西交实〔2016〕16号)的有关规定,学校拟加强对公共教学、科研实体平台及开放共享大型仪器设备的运行支持,提升设备使用效益。
现拟于近期开展大型仪器设备维修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1、申报原则:本次设备专项维修采用项目申报制。凡我校单台价值40万元以上,运行管理状况良好,运行条件齐全,能够认真执行科技部、教育部及学校有关管理要求的大型设备均能申报。原则上重点支持能够很好开放共享且维修后预计使用五年以上的仪器设备的维修。
2、资金用途:专项资金用于大型仪器设备维修、升级改造、配件更换、维保购置等。
3、 配套要求:设备所在单位需进行一定比例的经费配套,原则上自筹比例不低于总费用的30%。
二、 申报及执行流程
1、各单位组织设备责任人填写《大型仪器设备维修项目申报书》,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16年5月30日前,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实验室处统一组织安排项目评审论证,各单位根据评审论证时间安排通知项目负责人参加论证会。项目评审论证内容包括:(1)维修价值;(2)历史运行管理情况及开放共享情况;(3)项目完成后设备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情况及共享程度;(4)项目执行保障措施;(5)预算依据及明细。
3、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学校专项预算情况,确定项目资助额度,各项目按照预算批复执行,经费必须在2016年12月前执行完成。
4、项目完成后,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书面总结材料,各单位配合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完成现场验收。
大型设备共享管理中心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教学主楼E座1410室,电话:82668817,联系人:谷文媛 孙 宇。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