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陕西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
为进一步提升高校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工作水平,调动各实验机组开展共享的积极性,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面向全省科研单位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陕西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补贴工作的通知》(陕科条发 [2014] 199号),对2013至2014年提供大型设备对外开放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专项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补贴对象为单价20万元以上、开展对外分析测试服务,并在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内完成对外服务收入费用清算(以发票日期为准)的设备。
二、本次补贴经费可用于大型设备的运行维修、耗材购置、人员培训、绩效奖励等。
三、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各系所、中心、实验室,根据省科技厅的材料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于2014年11月6日下午6:00点前将电子版及纸质材料报送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由我处统一报送。
四、需要填报的材料包括:
(一)《对外服务设备信息汇总表》(附件一)。
(二)《对外服务收入信息统计表》(附件二),同时应提供为对方开具的发票复印件,若当初未留存复印件,可在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大型设备共享管理中心查询对外服务收入明细,并在财务处复印。
(三)每次对外服务的《服务合同》及《检测分析报告》。若当初未签订《服务合同》或未出具《检测分析报告》,可参照附件三、四的格式补充相应材料,也可自行补充相应文本。特别注意所补充的文本中显示的日期应与当初的发票开具日期及服务日期相呼应。
附件:
一、《对外服务设备信息汇总表》(附件一)
二、《对外服务收入信息统计表》(附件二)
三、《实验室对外服务合同》(附件三)
四、《实验室对外服务结果报告》(附件四)
联 系 人:孙 宇 谷文媛
联系电话:029-82668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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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教学主楼E座1409室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