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满足以下两个条件需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1、通用设备及家具单价达到1000元,专用设备单价达到1500元,批量设备或家具单价达500元且数量达10台;
2、使用年限达1年以上的
如确认不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之一者,可按耗材(或材料)办理,但在进行财务报销之前需向实验室处提交情况说明,具体格式如下:
关于*****的情况说明
实验室处:
1、描述基本情况:购置的设备的价值,用途,经费来源等信息;
2、陈述理由:1)价值没达到要求;2)使用期限达不到要求;
3、陈述要求:如:“希望学校按耗材管理并予以报销,特此说明。”等。
4、凡是有回收价值的材料(例如金属类)必须在使用完后统一交回学校,按报废程序处置,不得私自丢弃或变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