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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3-07-05   点击:

西安交通大学院处函件
西交实〔2013〕1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于2013年5月开展了全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普查登记工作,根据普查登记发现,越来越多的实验室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为了保证实验室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要求各实验室切实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管理
1、严格贯彻和落实“谁购买、谁保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2、各学院必须逐级完善安全责任制,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职责、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
3、危险化学品管理必须做到“四无一保”,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二、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与使用
1、危险化学品必须存放在条件完备的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分类存放,并设专人管理。
2、危险化学品存放地点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
3、严格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建立出入库领用台账,做到标签清晰,账物相符,流向清楚,手续完备,并定期检查盘库。
4、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对于剧毒化学品严格执行“五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管理制度。
6、凡学生实验使用剧毒化学品,必须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防止丢失、污染、中毒和其它事故发生。实验完毕有剩余的剧毒化学品应交回保管员,杜绝私自存放,并及时做好领用和实验使用记录。
7、各种压力气瓶要存放在安全地方,不得靠近热源、火源,气瓶阀门和调节器、压力表须保持完好无损, 并按有关规定要求,对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三、危险化学废物的处置
1、严禁将实验危险废弃物倒入下水道或普通垃圾桶,应按液体废物、固体废物、利器、生物废物、动物废物等分类用专用容器收集存放,由实验室处委托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定期处置。需要放置危废品回收桶的实验室请向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提出申请,统一配置。
2、盛装化学废液的回收桶上应贴有清晰的标签,注明废液种类和主要成分等信息,禁止混合收集、存储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弃物。
3、危险化学废物回收桶应置于安全地点保存,严禁将回收桶、废弃试剂瓶等放置在楼道或室外。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