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事项:
1、维修基金可用于大型仪器设备维修维护、零部件购置、新功能开发和技术升级改造工作。
2、凡学校单价40万元以上、教学科研用大型仪器设备均可申报维修项目。优先支持校级公共平台、院级公共平台及考核评价获得优秀机组称号的大型仪器设备;优先支持开放共享、管理规范、运行效益良好的大型仪器设备。
3、各单位申报前需进行一定比例的经费配套,原则上校级、院级公共平台和特色专用平台的大型仪器设备自筹比例分别不低于总费用的30%、50%和80%。
4、各单位应做好项目执行进度监督工作,未执行完的经费年底收回,项目执行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申报的重要参考。
5、维修项目资助经费不得挪用,并接受学校审计监督,对于维修项目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收取回扣、索贿受贿等行为严肃查处。
相关材料:
N-1.《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项目申报书》
N-2.《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项目实施情况总结表》
办事人员:
艾菲 电话:029-88968817 Email:cfao@x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