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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附院变更化学品记账单盖章负责管理部门的通知

时间:2014-12-09   点击:

财务处:

根据学校《关于规范附属医院危险化学品报账管理的通知》(西交实〔2014〕78号)的要求,一附院化学品记账单盖章负责管理部门原来是—-国资办;现因工作需要,一附院将负责化学品记账单盖章管理部门调整为—招采办,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