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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产建账、报销业务调整的通知

时间:2019-01-13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按照政府新会计制度实施工作要求,学校仪器设备、家具固定资产及软件资产(以下简称“资产”)的日常建账、财务报销流程将于2019年1月14日起进行重大调整。为确保业务正常办理,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升级了业务系统,现将相关调整通知如下:

一、 2019年1月14日起,资产建账单与财务报销单实施“两单合一”。用户在实验室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办理资产时,同时填写财务报销信息(经费支出、付款方式等),只需凭资产管理系统中打印出的单据作为财务报销审批单,此类业务投单暂采用现场投单方式,具体操作见附件。

二、 按照国家新会计制度中关于资产计提折旧的要求,所有资产均按主件建账(不再支持附件建账),资产功能升级或增加必要附件按资产增值办理。

三、 按照国家新会计制度中关于无形资产的要求,软件资产的建账价值标准为:单价1000元及以上,或批量购置时单价500元及以上且数量20件及以上。

四、 自制设备验收通过后,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按新增资产申请建账。

五、 自2019年起,资产业务对外办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25日之间,26日至月末进行资产账务盘点,不对外办理业务。

具体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如下:

(一)实验室处业务咨询电话:82665059、82668743,联系人:陈雪玉、任金妮、陈卓;业务咨询QQ群:253103994;

(二)财务处业务咨询电话:82668426,联系人:赵红升;

财务报销现场投单地点:

1.兴庆校区教学主楼E207室,电话:82668049;

2.雁塔校区医学办公楼124室,电话:82656120;

3.曲江校区西二楼618室,电话:83395055。


附件:固定资产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2019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