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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和生物试剂盘点工作安排

时间:2019-03-29   点击:

根据教育部、省教委等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化学品和生物试剂安全管理,准确反映各单位化学品和生物试剂库存状况,确保账实相符,检验线上系统数据与实物的一致性,各单位应对化学品和生物试剂进行盘点,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气体钢瓶和管制类化学品盘点清查

1、盘点范围: 本单位所有气体钢瓶和管制类化学品,包括易制毒、剧毒品、易制爆、爆炸品、麻醉品等(详见附件1);

2、盘点方式:

手工盘点,通过填写《盘点汇总表》(气体钢瓶和管制类化学品)的方式上报盘点信息(见附件2)。

二、第二阶段(2019年5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所有化学品和生物试剂盘点清查

1、盘点范围: 本单位所有化学品和生物试剂;

2、盘点方式:

(1)已在旧版化学品系统中登记入库,在新版化学品系统中购买或登记入库的化学品和生物试剂采用线上盘点方式;

旧版化学品系统:危化品管理---盘库管理---盘库登记---组合查询---购买时间选择从2014年6月开始---搜索---选择项目---库存登记

新版化学品系统:化学品或生物试剂---台账管理---化学品或生物试剂台账---操作---查看---添加台账记录;

(2)未在化学品系统中购买和登记入库的化学品和生物试剂,采取手工盘点,通过填写《盘点汇总表》(非线上化学品和生物试剂)的方式上报盘点信息(见附件2)。

三、盘点要求:

1、各单位对化学品系统内已购买或登记入库化学品和生物试剂的种类和数量与实际库存进行清查盘点,对已消耗的化学品和生物试剂种类、数量及使用人信息在系统内进行盘库登记,做到系统内库存数量与实际保持一致;

2、实验室处将根据各账户盘点结果,对库存化学品和生物试剂的使用记录进行核查,对长期不进行盘库登记或库存较多的单位,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细则》的规定,不得再进行化学品和生物试剂购买。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按不同阶段的时间要求完成化学品库存盘点,并提交盘点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engwl@xjtu.edu.cn,纸质版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办公室(主楼E座1409室)。

 

咨询联系方式:曾老师 82667943

 

附件:1.管制类化学品名录

2.盘点汇总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