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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16   点击:

各相关院、部、中心:

为支持各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公共平台建设,保障仪器设备良好运行状态,促进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提升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公共平台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西交实〔2020〕22号)、《西安交通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西交实〔2016〕16号)和《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基金实施细则》(西交实〔2017〕31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大型仪器设备维修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

维修基金可用于大型仪器设备维修维护、零部件购置、新功能开发和技术升级改造工作。

二、申报范围

凡学校单价40万元以上、教学科研用大型仪器设备均可申报维修项目。

优先支持校级公共平台、院级公共平台及考核评价获得优秀机组称号的大型仪器设备;优先支持开放共享、管理规范、运行效益良好的大型仪器设备。

三、申报流程

1、各单位申报前需进行一定比例的经费配套,原则上校级、院级公共平台和特色专用平台的大型仪器设备自筹比例分别不低于总费用的30%、50%和80%。

2、各单位组织设备管理责任人(申请人)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并提交至学院,单位汇总申请项目,填写《XX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维修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申报书和汇总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学院(部、中心)于2021年4月25日17:00前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cfao@xjtu.edu.cn邮箱。

3、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统一组织项目评审论证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并确定项目资助额度。主要考察:

(1)维修必要性、可行性;

(2)历史运行管理情况及开放共享情况;

(3)项目完成后设备预计使用效益及共享程度;

(4)项目执行保障措施;

(5)预算依据及明细;

(6)以往年度基金项目执行情况;

(7)本年度不能执行完成的项目不予支持。

四、执行要求

1、各单位应做好项目执行进度监督工作,因部件返厂、加工定制等特殊原因当年不能完成的,申请人应及时提交情况说明,经单位审核后提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未执行完的经费年底收回,项目执行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申报的重要参考。

2、项目完成后,申请人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项目实施情况总结表》,组织两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现场验收。总结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3、维修项目资助经费不得挪用,并接受学校审计监督,对于维修项目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收取回扣、索贿受贿等行为严肃查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艾  菲 曹莹方

电话:88968817

邮箱:cfao@xjtu.edu.cn

地址:创新港涵英楼(5号楼)9楼9061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项目申报书

附件2:XX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维修项目汇总表

附件3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项目实施情况总结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4月15日